济南王金卜镇沙三村现太岁,农村土地应如何继承和收益分配
农村土地应如何继承和收益分配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,也就是说继承原则上是发生在本户户籍人口范...
农村土地应如何继承和收益分配
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,也就是说继承原则上是发生在本户户籍人口范围内的,除非本户消户了,才由本户外的直系亲属继承。如果当时承包的1亩里面没有岳母的份,那么岳母就没有权利享受这0.2亩的土地权益,收取租金只能视为女婿提供的扶养费;如果当时的1亩有岳母的份,那么剩下的0.2亩应该在本户的所有的继承权人(包括配偶、子女)之间平均分配后再分配相应的权益。
至于岳母的三个理由,分析如下:理由1,收取租赁费不应视同赠与;理由2,既然赠与行为不存在,也不就存在诉讼期的问题了;理由3,如果0.2亩没有土地证,那么只能说这0.2亩是村集体尚未发包的土地,其岳母也更不存在主张权利的理由了,当然理由1所认为的赠与行为也不成立了,至于说现实的土地承包权归谁所有,应该由村集体决定。
- 上一篇:太岁缘的功效与作用,太岁,符究竟有什么功效啊,适合啥样的人
- 下一篇:返回列表
相关文章
-
无相关信息
广告位